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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态者的大赦日蒋方舟
很久很久以前,久到九十年代晚期,“变态”这个词专指喜欢表演王祖贤的“伊斯丽使,我更美丽”,跳皮筋的时候念口诀、装可爱的男生们,他们的全称是“娘娘腔变态人”,周煜曾经暗恋班上的一个变态(那是她暗恋的第一个人),那个变态坐在她前面,她总敦厚地看着他同时受男生和女生的骚扰,直到后来见证他由秀骨俊朗被灌上了莫须有的变态罪名,成长为一个真正的变态,就痛心地单方面和他分了手。
到了千僖年之后,人们都变得玩世不恭起来,变态不再是没人要的娘娘腔,它的意思变得多元化,指代一切……其实我也不知道指代什么,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在班上问:“你们中间有没有人变态啊?”同学纷纷指着自己的鼻子或他人的鼻子说:“有啊有啊,何止是变态,简直是强人!”
这简直令我大惊失色,原来时代真的变了。前几年,我误闯一个“高跟鞋论坛”,稍微浏览了一下,发现这个论坛聚集着一批恋足癖,恋丝袜癖和恋高跟鞋癖——不要问我是怎样发现的——在一堆脚的照片里,我看到一个求助贴:“你说我们是不是有点变态啊?”结果发贴者引来一些人的反驳和狂骂,还有很多人用弗洛伊德的理论——“某种意义上,我们每个人都有一点歇斯底里”来解释他们为什么不算是变态。
放学的时候,梅子安忽然对我说:“你等我一下,待会儿我们去麦当劳。”
到了麦当劳,我惊讶的心情久久没有平复——不相信学习这么好的同学也会吃麦当劳,主要还是因为不相信她会找我这个小人物谈心,可能因为我这个小人物从未对她有过敬佩的表示。
她拿了一杯小可乐和两个吸管放到餐桌下,还没坐下就迫不及待地向我宣布:“其实我就是一个变态。”
我说:“不,你不是的。”
她申辩说:“我是的,我有洁癖。”说着就开始拿卫生纸擦桌子,我说:“不,你没有的。”她又兀自地继续擦了一分钟的桌子,终于放弃了,说:“是的,我没有洁癖。但是我有妄想癖。我每天走在路上,都幻想有人在看我。”
“哦,sister,我们谁不是这样的呢?”
大部分女生在走路的时候都目不斜视,步履流畅,神态安详傲慢,身上明显荡漾出自命不凡的氛围,猜测后面有多少人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背影,幻想自己的背影会成为某个穿着白衬衫男孩诗歌的素材。
梅子安把卫生纸大力扔到桌子上,负气地说:“行!我一点都不变态,难道你就变态吗?”
“肯定了!我喜欢在网上搜索自己的名字,开始只是搜‘蒋方舟’,后来就开始玩花式的,例如“蒋方舟 可爱”“蒋方舟 清秀”“蒋方舟 看起来”“比起蒋方舟”,想看看别人对我的评价如何,事情发展到这儿还是让人会心一笑的少女行为,但是我越发变态了,我开始搜索自己的各个部位‘蒋方舟的眼睛’、‘蒋方舟的鼻子’、我每天要花几个小时来干这样的事情,都已经上瘾了,你说我是不是自恋癖……你多好啊,一点不良嗜好都没有。”
梅子安托起左腮,鼓起到右腮,作出为难的样子说:“问题就在这儿啊,我简直什么都没有,像你好歹是个变态……唉,也许我追求的不是变态,而是有点怪癖,我这样一点特色都没有。我知道我自己很完美,简直太完美了……”梅子安后面的话就是围绕她的完美展开了。
这时,查乐乐和我们班的体育委员走进快餐店,我赶紧朝她大力招手招呼她过来坐,并十分惊讶地看到查乐乐亲昵地拍着体育委员的肩膀,催促他去点餐。
查乐乐坐下之后,梅子安脸色难看地问:“你男朋友啊?”我们班男生里面就只有体育委员拿得出手了:高大黝黑,成绩不错,又会讲冷笑话。他是梅子安同学调戏过但没有深入发展,而正准备发展的男生,被梅子安列为“A计划。”
查乐乐开心地大声说:“是啊!”说着还向柜台的体育委员招手,看到男朋友也同样向自己招手后,感叹道:“他真的超可爱的,他告诉我每天早晨要洗一个凉水澡和一个温水澡,他每天都要在床前大口呼吸空气半个小时。那天走到文化宫,他看到那些老头老太太在打太极拳,就立马走到他们中间跟着打,还让我跟他一块儿,你们说好不好笑?”
无疑,绝对无疑,查乐乐的可爱男友无疑是一个健身癖!在看到体育委员一只手指顶着装满食物的餐盘走来时,我下了以上的定论。
因为我爸曾经是一个健身癖,他每天穿一点点衣服去跑马拉松,双脚不沾满露水誓不罢休;严格控制饮食,决不吃猪肉,因为猪肉里含氮太多,而且猪太懒,不符合“活到老健身到老”的健身理想。因此他只吃牛肉,而且还是顺着筋切的牛肉;他不吃食物里的蛋白质,而是买他的健身教练推荐的“健身纯蛋白质”。我这样一个饿极了橡皮屑都吃的人,都不会吃那种玩意……
我没有告诉查乐乐我对她男朋友的结论,她自己最终会发现的。
只要一下课,体育委员就会立刻趴到地板上,看自己能不能用手指把自己撑起来。成功了以后,就会要求别人坐到他的身上,然后他再用指头把自己撑起。上课的时候,他会把脚放在地上,做收紧臀部的运动或者练憋气,把自己的肺活量练得大大的。
每次和查乐乐约会的时候,他只要看到约会地点有杠子,就会立刻冲上去把自己倒吊在上面——查乐乐不敢在学校操场约会他;他只要看到天花板上有垂下来的东西,就会冲上去咬住它做引体运动——查乐乐不敢在教室约会他;他只要看到身边有人,不管是认不认识的,他就会冲上去给他们表演倒立走路——查乐乐不敢在视力正常的人集中的地方约会他。
但查乐乐和体育委员到底是我们班的风云人物,他们恋爱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班里,在一群强颜欢笑朝他俩开黄腔的人里,最伤心的人莫过于周煜了。
她失去了自己的“白马王子1号”,周煜还做作地把自己锁在卫生间里不肯出来。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劝说道:“算了,失去了他,你还是可以继续暗恋别人啊,你还可以暗恋……”
周煜呆住了,并不是因为一时想不到可以暗恋的,是因为她突然发现自己暗恋的人员已经爆满。
周煜其实很为自己的暗恋感到可耻,因为她的暗恋产生于暗恋发生之前,别的少女容易发情,但是她们都暗恋于看到某个帅男生之后。而周煜确实时刻都饱含着暗恋的情绪,在第一眼看到任何一个男生的时候,那情绪就迅猛地浮现出来。爱恋强烈得带有杀戮性,像某人强行把小拇指伸进耳朵并不断深入,把脑袋里的东西搅得乱七八糟,像龙卷风把自己卷走,并投向有一群老虎的印度森林,像把身体当成石碑在上面刻字,而不只是心跳加速,脸变红之类的等等暗恋状态。一度,她觉得自己连女生也可以暗恋,幸亏她及时阻止了这种想法。
周煜只好承认了一个她从不敢面对的事实:她有暗恋癖。有的人爱好是吃玻璃,有的人爱好是偷别人的东西还记帐,有的人爱好是不停地洗手,她的爱好是暗恋别人。
一个星期之后,梅子安再次约我到麦当劳,她给自己点了一杯巧克力圣代,给我点了一杯空气,对我说:“我放弃了!感情是可以培养的,兴趣是可以培养的,怪癖是培养不来的……我努力了一个星期,现在正式放弃了。”
我其实一直想告诉梅子安:“没有怪癖也是一种怪癖。变态性存在于每个人身上,但是它就如同丛林,不被发现就不存在。所以,像梅子安这样一边挖掘自己的怪癖,一边在潜意识里掩藏自己的怪癖,这种矛盾也同样是变态的。”
我没有告诉梅子安,是因为此时查乐乐走进来了,身旁换了一个人。她径直走过来,往椅背上一靠,说:“终于和那个变态分手了。”查乐乐可以忍受他所到之处都留下一片“咚咚”的运动声,但是不能忍受他整天摸着自己的胸肌陶醉道:“真大啊!”更不能忍受他贪生怕死,誓要活到200岁的胆小举动。
很久很久以前,久到九十年代晚期,“变态”这个词专指喜欢表演王祖贤的“伊斯丽使,我更美丽”,跳皮筋的时候念口诀、装可爱的男生们,他们的全称是“娘娘腔变态人”,周煜曾经暗恋班上的一个变态(那是她暗恋的第一个人),那个变态坐在她前面,她总敦厚地看着他同时受男生和女生的骚扰,直到后来见证他由秀骨俊朗被灌上了莫须有的变态罪名,成长为一个真正的变态,就痛心地单方面和他分了手。
到了千僖年之后,人们都变得玩世不恭起来,变态不再是没人要的娘娘腔,它的意思变得多元化,指代一切……其实我也不知道指代什么,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在班上问:“你们中间有没有人变态啊?”同学纷纷指着自己的鼻子或他人的鼻子说:“有啊有啊,何止是变态,简直是强人!”
这简直令我大惊失色,原来时代真的变了。前几年,我误闯一个“高跟鞋论坛”,稍微浏览了一下,发现这个论坛聚集着一批恋足癖,恋丝袜癖和恋高跟鞋癖——不要问我是怎样发现的——在一堆脚的照片里,我看到一个求助贴:“你说我们是不是有点变态啊?”结果发贴者引来一些人的反驳和狂骂,还有很多人用弗洛伊德的理论——“某种意义上,我们每个人都有一点歇斯底里”来解释他们为什么不算是变态。
放学的时候,梅子安忽然对我说:“你等我一下,待会儿我们去麦当劳。”
到了麦当劳,我惊讶的心情久久没有平复——不相信学习这么好的同学也会吃麦当劳,主要还是因为不相信她会找我这个小人物谈心,可能因为我这个小人物从未对她有过敬佩的表示。
她拿了一杯小可乐和两个吸管放到餐桌下,还没坐下就迫不及待地向我宣布:“其实我就是一个变态。”
我说:“不,你不是的。”
她申辩说:“我是的,我有洁癖。”说着就开始拿卫生纸擦桌子,我说:“不,你没有的。”她又兀自地继续擦了一分钟的桌子,终于放弃了,说:“是的,我没有洁癖。但是我有妄想癖。我每天走在路上,都幻想有人在看我。”
“哦,sister,我们谁不是这样的呢?”
大部分女生在走路的时候都目不斜视,步履流畅,神态安详傲慢,身上明显荡漾出自命不凡的氛围,猜测后面有多少人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背影,幻想自己的背影会成为某个穿着白衬衫男孩诗歌的素材。
梅子安把卫生纸大力扔到桌子上,负气地说:“行!我一点都不变态,难道你就变态吗?”
“肯定了!我喜欢在网上搜索自己的名字,开始只是搜‘蒋方舟’,后来就开始玩花式的,例如“蒋方舟 可爱”“蒋方舟 清秀”“蒋方舟 看起来”“比起蒋方舟”,想看看别人对我的评价如何,事情发展到这儿还是让人会心一笑的少女行为,但是我越发变态了,我开始搜索自己的各个部位‘蒋方舟的眼睛’、‘蒋方舟的鼻子’、我每天要花几个小时来干这样的事情,都已经上瘾了,你说我是不是自恋癖……你多好啊,一点不良嗜好都没有。”
梅子安托起左腮,鼓起到右腮,作出为难的样子说:“问题就在这儿啊,我简直什么都没有,像你好歹是个变态……唉,也许我追求的不是变态,而是有点怪癖,我这样一点特色都没有。我知道我自己很完美,简直太完美了……”梅子安后面的话就是围绕她的完美展开了。
这时,查乐乐和我们班的体育委员走进快餐店,我赶紧朝她大力招手招呼她过来坐,并十分惊讶地看到查乐乐亲昵地拍着体育委员的肩膀,催促他去点餐。
查乐乐坐下之后,梅子安脸色难看地问:“你男朋友啊?”我们班男生里面就只有体育委员拿得出手了:高大黝黑,成绩不错,又会讲冷笑话。他是梅子安同学调戏过但没有深入发展,而正准备发展的男生,被梅子安列为“A计划。”
查乐乐开心地大声说:“是啊!”说着还向柜台的体育委员招手,看到男朋友也同样向自己招手后,感叹道:“他真的超可爱的,他告诉我每天早晨要洗一个凉水澡和一个温水澡,他每天都要在床前大口呼吸空气半个小时。那天走到文化宫,他看到那些老头老太太在打太极拳,就立马走到他们中间跟着打,还让我跟他一块儿,你们说好不好笑?”
无疑,绝对无疑,查乐乐的可爱男友无疑是一个健身癖!在看到体育委员一只手指顶着装满食物的餐盘走来时,我下了以上的定论。
因为我爸曾经是一个健身癖,他每天穿一点点衣服去跑马拉松,双脚不沾满露水誓不罢休;严格控制饮食,决不吃猪肉,因为猪肉里含氮太多,而且猪太懒,不符合“活到老健身到老”的健身理想。因此他只吃牛肉,而且还是顺着筋切的牛肉;他不吃食物里的蛋白质,而是买他的健身教练推荐的“健身纯蛋白质”。我这样一个饿极了橡皮屑都吃的人,都不会吃那种玩意……
我没有告诉查乐乐我对她男朋友的结论,她自己最终会发现的。
只要一下课,体育委员就会立刻趴到地板上,看自己能不能用手指把自己撑起来。成功了以后,就会要求别人坐到他的身上,然后他再用指头把自己撑起。上课的时候,他会把脚放在地上,做收紧臀部的运动或者练憋气,把自己的肺活量练得大大的。
每次和查乐乐约会的时候,他只要看到约会地点有杠子,就会立刻冲上去把自己倒吊在上面——查乐乐不敢在学校操场约会他;他只要看到天花板上有垂下来的东西,就会冲上去咬住它做引体运动——查乐乐不敢在教室约会他;他只要看到身边有人,不管是认不认识的,他就会冲上去给他们表演倒立走路——查乐乐不敢在视力正常的人集中的地方约会他。
但查乐乐和体育委员到底是我们班的风云人物,他们恋爱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班里,在一群强颜欢笑朝他俩开黄腔的人里,最伤心的人莫过于周煜了。
她失去了自己的“白马王子1号”,周煜还做作地把自己锁在卫生间里不肯出来。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劝说道:“算了,失去了他,你还是可以继续暗恋别人啊,你还可以暗恋……”
周煜呆住了,并不是因为一时想不到可以暗恋的,是因为她突然发现自己暗恋的人员已经爆满。
周煜其实很为自己的暗恋感到可耻,因为她的暗恋产生于暗恋发生之前,别的少女容易发情,但是她们都暗恋于看到某个帅男生之后。而周煜确实时刻都饱含着暗恋的情绪,在第一眼看到任何一个男生的时候,那情绪就迅猛地浮现出来。爱恋强烈得带有杀戮性,像某人强行把小拇指伸进耳朵并不断深入,把脑袋里的东西搅得乱七八糟,像龙卷风把自己卷走,并投向有一群老虎的印度森林,像把身体当成石碑在上面刻字,而不只是心跳加速,脸变红之类的等等暗恋状态。一度,她觉得自己连女生也可以暗恋,幸亏她及时阻止了这种想法。
周煜只好承认了一个她从不敢面对的事实:她有暗恋癖。有的人爱好是吃玻璃,有的人爱好是偷别人的东西还记帐,有的人爱好是不停地洗手,她的爱好是暗恋别人。
一个星期之后,梅子安再次约我到麦当劳,她给自己点了一杯巧克力圣代,给我点了一杯空气,对我说:“我放弃了!感情是可以培养的,兴趣是可以培养的,怪癖是培养不来的……我努力了一个星期,现在正式放弃了。”
我其实一直想告诉梅子安:“没有怪癖也是一种怪癖。变态性存在于每个人身上,但是它就如同丛林,不被发现就不存在。所以,像梅子安这样一边挖掘自己的怪癖,一边在潜意识里掩藏自己的怪癖,这种矛盾也同样是变态的。”
我没有告诉梅子安,是因为此时查乐乐走进来了,身旁换了一个人。她径直走过来,往椅背上一靠,说:“终于和那个变态分手了。”查乐乐可以忍受他所到之处都留下一片“咚咚”的运动声,但是不能忍受他整天摸着自己的胸肌陶醉道:“真大啊!”更不能忍受他贪生怕死,誓要活到200岁的胆小举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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