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头整理我(自序)
要从头整理我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。我一生中最骄傲的记录是我刚生下的时候,因为哭声响亮长得胖,得了九点八分,这是我们病房的最高分哦。我生下来之后,就开始长大了,长大前我有一些乏善可陈的趣事,什么“指尿为水”啦,“暗恋菜国庆”啦。
当我爸我妈拒绝给我买玩具的时候,我就开始工作起来了,我工作的第一步是开始认字,保姆用的很多方法来教我认字,比如说在烟盒上画画,教我《看图识字》,她画得很高兴,这工作似乎激起她极大的兴趣,但是她不知道她有好多字都写错了,我叹了口气:“看来认字还得靠我自己。”
从此我积极地投入阅读,当然也是从童话读起,童话看起来和和满满,分猪肉一样圆满,但是那些坏人的结局令我毛骨悚然,有一个王子把公主的坏妈妈塞进一个满是钉子的木桶里,然后把她推下山,这令我十分震惊,看完这个故事之后,我快速而敏捷地爬上我妈的书架,找了一本封面恬美的书开始看,希望忘掉刚才那个骇人的故事,我找到的那本书是《撒哈拉沙漠》,我站在书架上用了一下午读完了,欣喜啊欣喜啊!我现在还很庆幸我当时没有选封面同样鲜艳的《美食食谱》,否则现在我就是以少年厨子的身份跟你说话了。
当我快速而马虎地结束认字过程之后,我就开始写作了,那大概是七岁吧。我并不引以为傲——当然还是有一点得意的——我并不认为这比会“铁头功”或者有一件漂亮的裙子更令人骄傲,但是我觉得我赚到了,用忙碌的工作来代替在楼下玩“美少女战士”的时代,或者说完全省略了当小孩儿的过程,有多赚了几年寿命的感觉。
令我很恐慌的是,如果我不会写作,我会怎样?除了写作,我只会攒钱和省钱,每次我妈给我一块钱吃早饭,我总是只吃五毛钱,剩下的五毛钱借给同学。当然啦,他们第二天要还一块钱。我攒了一书包的零钱,大概有十块钱耶!后来被我妈发现了。钱,没收了。饭,在家吃。
除了极其高超的察言观色和狡辩的能力,以及超级冷静清醒的脑袋之外,我是个很普通的人,脸上没有多长一只眼睛,也不会吞火球,连骑自行车都不会,每次一上车就大呼小叫,然后极其敏捷地跳下车,唯一的本领就是能用一只筷子及其残暴地戳死一只蚊子。我常年穿着男人颜色的衣服,走起路来像个老太太,即使被打扮了,也没有成长为“姿容瑰逸绝色倾城,神仪妩媚举止详妍”的蛛丝马迹。而且我自理能力超差,总有一天我会把自己搞死的,洗脸被淹死,洗澡被烫死,不洗澡脏死。
但是,还好,我会写作,所以我的缺点可以略写,我的特长可以详写。所以我是气质美女。所以我的文章是有趣的,我能生猛地调侃和自嘲。所以我是我们班划分句子成分最准确的人。所以生活中我的木讷腼腆可以一笔购销。